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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户口父母投靠子女落户政策
父母随子女落户北京政策如下:随迁子女应系18周岁以下未成年子女,且符合本市计划生育政策。
年父母投靠北京子女新政策:老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等。老人投靠北京市市户口子女需符合的条件是:老人所有子女户口均在北京,外省市无子女;在京有合法固定住所;老人已达到离、退休年龄并办理了离、退休手续。
父母户口迁入北京规定是在满足投靠条件的情况之下,是可以办理在北京落户的手续的,除此之外也是可以通过积分入户的方式来完成的,比如说必须持有本市的居住证,还有就是不能够超过法定的退休年龄。
北京老人投靠子女入户的条件:申请人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夫妻双方同时申请);申请人外省、市(县)无子女;被投靠人为本市非农业户口。户口是登记以户为单位。
北京市老人可享受大病医疗;无退休费的可每月补助200元;离休、退休人员投靠子女进京入非农业户口。户口迁移,是中国户口登记制度实行在常住地登记户口的原则。
北京市军人家属落户政策
1、北京军人家属随军落户应符合以下条件: 配偶已随军的军队转业干部,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到配偶常住户口所在地安置:(1)配偶取得北京市常住户口满4年的。(2)配偶取得上海市常住户口满3年的。
2、父母身边无子女或者配偶为独生子女的军队转业干部,可以到其父母或者配偶父母常住户口所在地安置。未婚的军队转业干部可以到其父母常住户口所在地安置。
3、可以随军;驻京部队军人家属随军有关政策由军队参照党中央关于北京市新增落户审批和管理文件精神另行制定,新政策出台前仍暂按现行有关政策执行。
4、法律分析:儿子是非北京户籍入伍的现役军人,而其妻子是北京常住户籍的公民、并取得北京市常住户口满4年的,才能转业进入北京市安置和由人民***(区级退役军人事务局)安排工作的。
北京双军人孩子落户政策
夫妻双方均为现役军人,其所生的子女可随父或随母部队驻地申报出生并在集体户内落户;在部队驻地父母有《房产证》的,可单独立家庭户;也可随祖父母、外祖父母户口所在地申报出生落户。
①合法生育:依据《北京市生育服务证管理办法》规定:领取了〈生育服务证〉的夫妻,在其子女出生后,应当持〈生育服务证〉和医疗机构出具的〈出生医学证明〉到户籍部门办理新生儿入户手续。
《新的双军人子女落户政策》规定:夫妻双方均为现役军人,其所生的子女可随父或随母部队驻地申报出生并在集体户内落户。在部队驻地父母有《房产证》的,可单独立家庭户;也可随祖父母、外祖父母户口所在地申报出生落户。
按照现行户籍政策,孩子既可以随父,也可以随母。男方是现役军官,孩子就可以落在男方住军所在地北京。如果双方同意,孩子也可以随女方,落户在母亲户口所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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